接任餐飲轉讓店需防止10大圈套

依據國家統計局最新發佈的資料顯示,10月份餐飲收入4372億元,同比增加0.8%,完成月度同比增速由負轉正!這說明餐館恢復的步伐已經加速。通過疫情的洗牌,街頭空出來許多“轉讓店”,許多想從事餐飲開店的人在沒有找到合適地區的時候都想接任一個準備大幹一場,這本來值得祝賀,可如果不小心,在接任“轉讓店”時誤進圈套,搭上時間精力不說,弄不好,還要提升財產損失,更嚴重者,惹上官司纏身,徒增煩惱。接任“轉讓店”一定要謹遵8大留意項,防止10大圈套!

 

接任轉讓店8大常見問題

 

1、明確出讓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有與房東的租賃合同,假如店面經營人便是房屋的使用者,首先查詢店鋪的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等其他相關證件是否齊全,並基本資詢生意轉讓價格及房屋的房租狀況。假如店面經營人都是承租方,則必須查詢其與房屋產權人所評定的原始合同,並檢查其是否有出讓(轉租)權;評定合同時應三方同時到場並鑒字證實。(即產權人、經營人、接任者)由於一般情況下出讓以前,轉讓人都會要求在簽署協定之前要交貨一定數額的訂金,假如這兒不注意很容易被騙。

2、若有心接任,彼此可商談房屋租金及店鋪運營設備、裝修等轉讓專案具體的價錢。若談定則可預付一定數量的訂金,以確保優先接任店鋪的權利,訂金扣除方出示定金收條,收條要寫清時長、額度、訂金的用處等主要內容。這裡要注意是整體轉讓或是空店轉讓,假如是整體轉讓請一定點清設備和物件清單,以防少總數缺乏品質。

3、彼此評定《店鋪轉讓協議》及《房屋租賃合同》,進而承諾彼此具體權利義務。

4、合同簽署結束,按合同約定方法結付出讓花費。

5、出讓方有義務幫助接任方進行過戶變更手續,因而,接任方一定要憑評定合同及其它需要證件到工商局辦理好改名登記,以確定經營的合法性。

6、儘量調查店鋪轉讓的原因及以前的債務、負債狀況,並在合同中明確標明,以防墜入轉讓協議的陷井。

7、儘量事前調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面地區短時間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遷規劃,從而避免受騙上當。

8、為了避免造成房東干預生意轉讓的事情發生,請務必在合同簽定時與房東約定好:有轉讓的權利,有優先續租權,房東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預店鋪轉讓。

 

接任轉讓店十大圈套

 

可如果不小心,誤進圈套,搭上時間精力不說,弄不好,還要提升財產損失,更嚴重者,惹上官司纏身,徒增煩惱。可如果在接任“轉讓店”時能弄清楚以下幾個難題,那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1、轉讓者是房東或是租賃者?

假如是房東出租場地,那樣,要請房東取出高效的房產證,依據房產證,對房屋的建築面積、構造等狀況進行檢查,防止張冠李戴,真假難辨。假如是租賃者出讓餐館,務必請房東出來一同商討,分清楚哪些東西是房東的,哪些東西是租賃者的,三方當面核對,出示文本憑證,簽字畫押,即可深談。

 

2、這個地方能開餐館嗎?

不必單方只輕信“出讓者”得話,有條件的話,應該到房產、消防、公安、環保、街道等部門掌握一番。此外,餐館周邊的老百姓對餐館經營什麼心態尤為重要。一方面,附近百姓是未來的消費准顧客,忽略不可;另一方面,百姓現今環保意識、維權意識非常強。百姓不滿意,上訪、起訴、上門爭論、媒體曝光,都有可能出現。

 

3、“轉讓店”有歷史遺留問題嗎?

要親自到供水公司、電業局、環保局、煤氣公司、供熱公司等單位掌握水費、電費、環保費、煤氣費、供熱費的交納狀況,假如未交清,請轉讓者將剩餘部分交納結束,並把繳費稅票提供,認清確認後列印存留,妥善保管。停水停電停氣,不管停哪一樣,都無法運營。

 

4、“轉讓店”有違法違紀紀錄嗎?

親自到工商管理部門、稅務機關掌握工商管理費、應繳納稅款是否交納結束,有無處罰,如果有的話,請出讓方到有關部門交納結束,並將相關單據列印存留,妥善保管。工商管理費、應繳稅款屬我國強制徵收的項目,如未交齊,有可能面臨營業執照作廢、停辦營業執照、處罰等相應懲罰。

 

5、該店與前員工有債務糾紛嗎?

要把過去與餐飲相關的單位、人員聯繫到,通告餐館租賃狀況,儘量查明餐飲的薪水、借款、擔保、質押、應付款和債務糾紛狀況,分辨義務,防止在以後的經營中發生糾紛。畢竟在出讓酒店時,很多員工跟著一起“出讓”,所以一定要分清帳。

 

6、要確定合同的法律主體及合同類型。

一定要搞清楚:合同是和房東簽訂還是和轉讓人簽訂;合同類型是承包協定或是租賃協定。從分辨責任的角度說,合同的法律主體應選擇房東,合同的類型是租賃協議。

 

7、簽署合同,儘量請房東在場。

餐館運營火爆以後,因房東悔約產生債務糾紛的事不計其數,最為常見的是以合同裡找尋漏洞。假如房東深謀遠慮,在簽訂合同時即留有懸念,那以後的經營就“困境”多重了。餐館的房東最見不得別人使用它的房屋掙錢,恨不能把所有的盈利占為己有,因而一定要注意。

 

8、要確保所簽訂的合同詳細合理。

簽合同時可以諮詢專業律師,或找幾本有關《合同法》內容的書籍瞭解清楚。在這些地方多花一點錢,之後的經營就少了許多不便。

 

9、付款買賣轉讓金,需在合同簽訂結束、全部鎖匙交接清晰之後進行。

轉讓金付款宜晚不宜早,為自己多留一點時長,以防後悔。錢在自己手裡,主導權就在自身這兒,這家房屋不滿意,還能夠到別處看看。千萬不要被某些屋主的甜言蜜語所迷惑,終究,他是租賃餐館的直接收益人。

 

10、接任當日,立刻換鎖。

害人之心不能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餐館的鎖匙,經手的人很多。餐館鎖匙都是餐館安全的第一道門崗,為保險起見,換鎖是第一要務。否則,一夜之後,店內空空如也。這種事情,在餐館頂兌時並不少見。